明年4月2-5日連休
明年起 兒童節全國都放假


中時 更新日期:2010/11/03 02:58 管婺媛/台北報導



中國時報【管婺媛/台北報導】



從明年開始,兒童節又可以放假囉!內政部昨天修正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》相關條文,增訂兒童節全國放假一天,並將原住民族的豐年祭定為民俗節日,各民族可在各自的豐年祭放假一天。而由於明年的兒童節剛好是星期一,如加上四月五日清明節與周休二日,民眾一連可連放四天假!



恢復婦幼節放假日,是馬英九總統的競選政見之一。內政部為及早落實相關政策,並避免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草案立法時程,影響相關單位與民眾明年作息,內政部已同步修正現行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》,明訂本次修正從明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。



內政部指出,由於原住民各族的歲時祭儀屬各族文化核心,基於憲法肯定多元文化價值的精神,該草案也將原住民歲時祭儀(豐年祭)訂定為民俗節日,各民族也能在各自歲時祭儀日放假一天;而全國十四個原住民族的實際放假日,則交由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族歲時祭儀習俗時節後訂定



內政部表示,自全國施行周休二日後,各種國定假日如剛好遇上周休二日,不會給予補假。不過,由於明年兒童節剛好是星期一,四月五日又是清明節,加上週末兩日假期,民眾等於在恢復兒童節放假的頭一年,就可以一次連放四天。



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法定放假的民俗節日包括除夕一天、春節三天、及民族掃墓節、中秋節、端午節各一天,共七天;再加上有放假的國定紀念日,總計有十個放假的民俗節日與紀念日。完成立法後,全國民眾一年中可享有一百一十五天的假期。



政府在民國廿年將四月四日訂定為兒童節,全國放假一天,藉此凸顯政府對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重視。不過,直至民國八十年,政府為減少休假天數,將兒童節與婦女節合併為婦幼節,逐漸讓過去這個專屬兒童的節日名稱變得模糊。民國九十一年,全國施行周休二日制度後,內政部再次修正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》,廢止婦女、兒童節放假規定;而經過內政部這次修正相關辦法後,國人久違的兒童節,將在明年四月四日正式恢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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